欢迎您光临温州市四川商会,我们将为您提供贴心的服务!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验证码  

 

  新闻分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发布者:温州市四川商会宣传部  发布时间:2008-05-18 您是第 1656 位读者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版权所有:温州市四川商会 备案号:浙ICP备2021033646号-1 电话:0577-88859677 传真:0577-88852677 邮编:325000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园区高一路一号金色小镇二号楼五楼     浙公网安备 33030302001146号  设计制作:乔宇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