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4日,2024年3月常委例会(扩大)在商会会议室召开。
会长蒲彩林,轮值会长赖思财,党支部书记、常务副会长夏大利,监事长陈卫东,常务副会长、会长助理冯锐,常务副会长王珏、李小波、何白城、王军、李琳,副监事长邹洪明,副会长、片区负责人杨静,副会长张金兰、蒲兵,副秘书长、片区负责人郑强,片区负责人唐元琼、邓明友、尹怀富、肖林、杨建、汤娟,副秘书长唐元春、李小丽、李可彰,志愿服务队队长蒲继山和办公室人员参加会议。瑞安片区理事代表余运超,会员代表弋守果应邀列席会议。
遂宁市在龙湾区挂职常委黄海果,凉山州在温经信局挂职副局长张云龙专程到会看望川籍老乡并出席会议。
本月轮值会长赖思财简要介绍了本月商会工作。主持学习全国“两会”精神。
全体与会人员在常务副会长李小波领学下,学习了热烈祝贺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和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胜利闭幕的社论:《画好最大同心圆 共谱壮美新华章》、《凝心聚力,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宏伟蓝图鼓舞人心,时代号角催人奋进。我们一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振奋精神、团结奋斗、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在新征程上共同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壮美华章。
常务副会长李琳介绍了3月7日在梧田老街举办的“三八妇女节”庆祝活动—“满庭芳 蜀韵”汉服文化活动情况。
新任副会长蒲兵介绍了自己企业情况,谈了在商会这个组织的感受,表示将自觉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会章程,积极履职尽责。
主持人简要介绍了相关政策规定。
1、温州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2024年1月5日,温州市人民政府,温政发〔2024〕1号。
土地划分为一、二类片区。地价标准分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一)土地补偿费:一类区片3.6万元/亩;二类区片农用地(除林地外)和建设用地2.2万元/亩,林地和未利用地1.4万元/亩。
(二)安置补助费:一类区片5.4万元/亩;二类区片农用地(除林地外)和建设用地3.7万元/亩,林地和未利用地2.2万元/亩。
2023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18日综合地价补偿按本通知执行。
2、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
2024年2月8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温政办〔2024〕10号。征税范围分为一、二、三级土地范围,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分别为15元、10元、5元。2024年3月15日起施行
3、2024年温州市“百项千亿”重大建设项目计划
2024年3月4日,温州市人民政府,温政发〔2024〕8号。
全市安排2024年“百项千亿”重大建设项目576个,总投资约1.4万亿元,其中实施类重大项目510个,总投资超1万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43亿元。按建设性质看,续建类(含建成)313个,年度计划投资1081.4亿元;开工类197个,年度计划投资261.6亿元;前期类66个,总投资约4002亿元。
4、温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
2023年10月27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温政办〔2023〕82号。
要求到2025年,市场经营主体突破150万户,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3%左右,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0%左右,基本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民营经济各项占比继续保持全国前列,获取金融服务、市场准入等指标进入营商环境全国标杆城市行列。
围绕“提信心增预期、降门槛扩领域、真公平破隐性、拓市场促升级、优氛围增服务”五个方面,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5、创建中小微企业友好城市的实施意见(“满天星”计划)
2023年10月12日,温州市人民政府,温政发〔2023〕24号。
总体要求:(一)主体质量提升。到2025年,新增中小微企业10万家;规上工业企业突破1万家、限额以上企业5000家;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500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500家,省级隐形冠军企业8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过150家。(二)活力显著增强。到2025年,新增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4000家。(三)金融支持有力。到2025年,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超1.1万亿元;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1.8万户,首贷金额300亿元;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余额超过1800亿元。(四)服务集成优化。到2025年,新增小微企业园40个,新增建筑面积600万平方米,实现数字化园区建设全覆盖;新增孵化空间面积500万平方米;全市工业经济强镇企业服务中心全覆盖;为中小微企业减负超过800亿元。(五)权益保护到位。到2025年,五大传统支柱行业均设立“企检服务中心”;实现中小微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常态化建立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救济机制;中小企业无分歧欠款100%清偿。
主要任务(一)创业扶持友好。(二)创新推动友好。(三)市场开拓友好。(四)财税支持友好。(五)信贷融资友好。(六)服务体系友好。(七)权益保护友好。
6、完善温州市区城镇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的实施意见
2023年12月14日,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发改价〔2023〕151号。
收费主体: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的环卫服务单位收取。
收费标准: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包括收集、运输和处置环节费用,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年度基准量以内收费标准如下:(一)非居民易腐垃圾处理收费标准:160 元/吨(其中收集 60 元/吨、运输 40 元/吨、处置60 元/吨),其中废弃食用油脂不收费。(二)非居民其他垃圾处理收费标准:180 元/吨(其中收集 65 元/吨、运输 40 元/吨、处置75 元/吨)。(三)不具备计量称重条件的,上述标准也可按容积计量收取,计量单位为桶。易腐垃圾每吨换算为10 桶(120L桶),其他垃圾每吨换算为 15 桶(240L 桶),垃圾收集量不满一桶的按一桶计量。不同容积的垃圾桶按比例折算。
7、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2024年1月11日,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温综法发〔2024〕2号。明确了总则、管辖、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听证程序、期间与送达、结案、附则八个方面(六十五)条,规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大竹县驻长三角及华东招商分局局长杜全斌介绍产业招商情况。他代表大竹县欢迎在温企业家到大竹考察、投资、兴业。
会长蒲彩林向出席会议的川籍领导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欢迎他们莅临商会指导工作,感谢他们关注、关心在温州四川人。他介绍了商会情况。
出席会议的四川在温挂职领导张云龙、黄海果分别讲话。他们向在温川籍人士问好。讲了到温挂职的意义和党组织的要求,工作原则,服务理念。谈了受邀请到商会出席会议的目的和对商会工作的肯定、感受、感想。希望在温川籍企业家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划好最大同心圆,服务四川和温州两地建设发展。
会议还商议了其他事项。